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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政协河长”助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五水共治”是一项 长期艰巨的任务。今年,根据桐政协〔20166号《关于持续深化开展“‘五水共治’长效机制”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要求,镇联络处在去年实行政协委员认领河道的基础上,今年创新监督方法,建立“政协河长制”,按照“市域以四类水为主,提高三类水比重,主干河道全面消灭劣五类水质”的目标,通过有效落实“政协河长制”,助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一是成立监督机构委员会。该监督机构委员会由桐乡市政协崇福联络处主任范炳坤任监督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在崇政协委员任组员,实行民主监督权力,并下发《关于建立“政协河长制”的通知》的文件,配合“‘五水共治’民主监督‘万千行’”活动,将“五水共治”监督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是成立“政协河长制”。今年,将在崇的政协委员分成留良、虎啸、上市、芝村四个片区,建立片区“政协河长制”,并在河长牌上公布“政协河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对已实行“河长制”的河道每月定期开展巡查,可以有效地监督“河长制”的落实执行,让人足不出户就能联系政协监督员,并可以向政协监督员举报各类河道污染、卫生保洁情况及“责任河长”的工作情况,推动“五水共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成立反馈机制。将不定期召开“五水共治”监督会议,由“政协河长”进行督查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将发现的问题以发放督查单的形式协调相关联动部门,及时做好处理工作。若有发现不称职的“责任河长”,可以直接反映到镇有关部门,对“责任河长”做出批评处理。镇有关部门对“政协河长”上报的问题督促“责任河长”或河道主体责任单位给予回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政协河长”。

通过建立“政协河长制”,查找发现问题,调研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可以有效发挥政协委员“五水共治”长效机制监督中的“五大员”作用,助推贯彻落实“三个不带入”全面小康决策部署,为有效推进我镇建立和完善“五水共治”长效机制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