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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薇委员:以权力清单为核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我们要以权力清单为核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实现创新发展。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针对法律法规界定模糊,或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和发展实际的行政权力,建议省级政府部门及时向上沟通,尽快修改或废除不合时宜的旧法陈规,向下加强指导,建立严格管理上述行政权力的规则与实施意见;省级政府部门注重与市、县区改革的一致性和特殊性,避免权力清理时产生的边际不清、衔接不好等混乱现象;在明确与统一改革的标准及改革成果评定的标准的过程中,建议邀请改革的行政相对人参与进来,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省级政府部门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下放权力,特别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行使更加方便有效的行政权力。
二要加强基层承接能力。省级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时,要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给予基层承接过渡的时间;对基层加强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步增配相应的人、财、物及专业技术力量;注重与横向部门间的一致与区分,做到系统、配套放权,同时考虑将相应的监管和处罚职责予以下放。
三要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政策倾斜,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打破垄断,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协会管理服务水平,并在将更多的审批职能放给社会的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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