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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梅生委员:加大请准扶贫力度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近年来致力于打赢“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攻坚战,打出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组合拳”,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现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照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贫困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扶贫资金使用不够高效,基层扶贫力量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提高贫困对象辨识精准度。建议对扶贫对象数据库进行全面复查和整理,以实际收入和住房身体状况、收入渠道等显性指标为主,设定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并让村民参与规则制定、算分和监督。同时可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灵活设置贫困人口的最低比率,不必拘泥于10%的规定(但不能高于10%),以防止为了凑数而把一些非贫困人口也纳入帮扶对象。此外,还要进一步维护好扶贫对象数据库,每季度更新名单,做到有进有出,并让多个部门共享数据内容。
异地搬迁用地支持扩面,实行资金差异化补助。各地要确保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民住房建设10%以上,优先保证异地搬迁小区建设用地,异地搬迁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倡在产业集聚区、县城和中心镇等公共服务优、就业门路宽的地方建设保障性安置小区,每套面积以100平米左右为宜,建设成本结合各地进行确定。对梯度转移的,可以易地自建、联建,也可以自行购置商品房。异地搬迁小区中用于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比例不低于20%。资金补助要差异化,对26个县非低收入农村家庭省补每人直补8400元。各市和县(市、区)要加大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异地搬迁补助力度,给予配套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总补助额不超过农村低收入家庭购房或建房总价的80%。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无法采取异地搬迁和房产置换的,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同时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
加大农村交通惠民工程投入。推动高速公路优先向贫困地区延伸,加快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提高全省通村公路的等级和建设标准。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养护管理设施,推广和构建以乡村巴士为主的农村公交网络,解决贫困地区“通路不通公交”的交通难题。
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加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的教育事业投入,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协调发展,加快基层教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下乡支教,增强基层师资力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并加强贫困群众子女就学的帮扶力度,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提供学前教育补助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杂费补助,列入低保的给予全额补助,其他给予50%补助。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助,大专每人每年3000元,本科以上每人每年5000元,对已列入财政帮扶的,按最高额补助,不叠加补助。
加大医疗帮扶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加大社区卫生中心等基层医疗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基层医师队伍整体待遇水平,引导医疗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医疗条件。同时,推广和实施医疗保险和大病再保险,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列入低保的给予全额补助,其他给予50%补助。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各类扶贫资金整合利用,在省级层面对各类扶贫资金按照“变条为块”的原则进行全面统筹和整合,并直接切块到县,由县自主决策实施扶贫项目;同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项目建设等环节监管。
发挥社会组织的扶贫作用。建议加快培育与扶贫相关的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完善社会扶贫资源投送、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等机制,使社会组织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下承担公共扶贫服务;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网络技术,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扶贫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加强社会组织扶贫项目与贫困户需求之间的信息衔接,真正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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