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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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抓力度。全面督查《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用地、房屋政策保障力度,落实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投融资政策。
城乡居家养老抓覆盖。对现有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将老年食堂的兴建作为居家养老的突破口来抓,资金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向运行良好的单位倾斜。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将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并鼓励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敬老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合作。
机构养老抓重点。优先发展有医疗保障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大保障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进入养老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新建改建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准入制度;全力推进乡镇养老机构的转型升级,与乡镇卫生院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医养融合抓突破。建立长期照护保障经费筹措机制,设立患病老年人的生活护理经费,在医保基金中设立专项资金,设计开发为养老机构分担意外险的品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中创办医疗机构,支持医保进入。对内设医疗机构聘用技术人员,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推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与建设。
队伍建设抓提升。将“入职奖补”关口前移,提前下发补助金给将来要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学生;探索实行“双证书”制度,实行学历教育考试与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相结合;增设高级技师资格,给予相应待遇;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亲属照料者培训和津贴制度;从优秀护理员中招考事业编制从事护理服务管理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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