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霜 字号:[
大][
中][
小]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显示,浙江省基层人民法院一线法官年度人均案件审理数量为218件,约为全国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2.2倍,居全国首位。“案多人少”问题极为突出,法官“白加黑”、“5+2”已成工作常态,相同问题在我国发达地区法院系统同样存在。
“出现‘案多人少’的现象绝非偶然,是内因加外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全国政协委员黄廉熙分析,一方面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提升,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纠纷已逐渐成为维权的常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基层法院的审判手段和方式现代化步伐还不够快,审判环节和主审法官职能过重,此外互联网、计算机等新兴科技手段的使用也不平衡,总体进程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案多人少’的长期存在,势必直接导致法官工作压力巨大,容易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和审理时限,从而损害到司法权威,破坏基层司法生态”。
黄廉熙呼吁,在司法改革进程中认真梳理法院的审理功能,精简法院审理环节,改善和重整法院审理流程,从顶层设计上解决法官“案多人少”的问题;从法官人员编制入手,改变以往根据地区人口数量确定法官编制数量的简单机械做法,调整为根据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来确定法官编制,提升各级法院之间的审判效能;关注法院内部人员结构的优化,增加审判岗位人员配备,在制度安排上对审判人员予以适当的优先照顾;进一步利用新兴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司法审判效率,建议推广在浙江省进行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实现在线诉讼材料提交、在线诉讼材料送达、在线审理、在线审判,提升司法审判效率。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