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9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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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三河”、疏浚河道过程中,清理出的淤泥该往何处去,成为治水面临的挑战与难题,污泥不除,浊水难清。省政协人资环委委员叶碎高建议,一是要制定出台河湖清淤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清淤工作,分类推进。二是要在全面测量、取样、试验的基础上,摸清淤泥数量、分布及质量,做好清淤设计方案。并根据淤泥质量分类处理,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尽量资源化利用。对清淤车、船、机械的运行应全过程监控,实现淤泥去向可追溯,杜绝违法、违规倾倒。三是要长效管理,确保“有淤常疏,清水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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