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淳委员:互联网背景下政府舆情应对模式求变_委员观点_委员风采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风采 >>正文内容
王淳委员:互联网背景下政府舆情应对模式求变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3G4G网络的快速普及和应用,网络媒体作为新媒体进入民众生活已是大势所趋。事实上,我国已经进入了网络舆论空前活跃的“全民记者”时代。网络舆情也因此成为监督公权力的重要力量,小到城管协管员,大到一级政府机构,政府如何行政已然被网络放到了“聚光灯”、“显微镜”之下。
现状
浙江作为互联网大省,如何在“互联网+”时代积极应对并良好解决社会重大舆情问题,是一个必须冷静思考且认真解决的问题。遗憾的是,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面对一些重大舆情问题时,相关政府部门依旧停留在“事件发生——被动发布”的传统定势模式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新型传播方式了解不深,对媒体各自运作特点掌握不熟,导致官方讯息的传播速度远远滞后于网络。更有甚者,官方主动发布的讯息常常遭遇互联网舆情的褒贬,如“杭州市限牌风波”及“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风波”等。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六个“不”:
对网络舆情管控责任认识不清、意识不足。一些部门片面地认为应对网络舆情只是宣传部门、网监机构的职责,殊不知在当前民众利益诉求多样化、热点问题频现、舆情空前活跃的形势下,没有哪个单位或部门能独善其身。
对网络舆情的影响作用研判不足、估计不够。一些部门认为网络舆情是虚拟的,对现实社会影响不大,往往对出现的舆情仅仅用简单的“官话文本”回应。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通过“催化”、“发酵”,会将现实“小问题”演变为网络“大事件”,反过来又对现实社会形成舆论压力,增加现实社会中处理事件的复杂性、多变性。
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不强、办法不多。首先是缺乏网络技能,不能有效地引导网络舆情。其次是处置网络舆情的时机把握不到位。一般而言,网络舆情处置有“黄金24小时”的说法,即如果不在24小时内对网络舆情进行积极回应,就会导致舆情难以控制。
建议
树立全新的公共关系思维。在“互联网+”时代,面对社会舆情问题,各单位需要提高对网络舆情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利用互联网快捷、开放等优势,广开渠道倾听民声民意,运用虚拟社会管理智慧,提高社会治理和管理水平,释放和化解社会矛盾。
全面改良新闻发言人制度。虽然此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普遍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一职,但在实际操作中,新闻发言人大多形同虚设,有的新闻发言人上任后很少出现在媒体和公众视线中,几乎不召开新闻发布会。此外,要开展专题研究,探索建立一个能将信息掌握在前,将舆论导向社会积极面的互联网时代政府舆情应对模式。
建立舆情风险预判机制。政府要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通过构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与媒体(特别是社会类媒体)一线采编从业人员的沟通,将相关舆情分析建议纳入政府决策及事件处理时的考虑范畴。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