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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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我省从2006年起在全省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改变,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方向转变,也一定程度改善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养老方面的境况。建议我省对这一政策进行完善,让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扶助对象继续享受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同时增加投入,提高省一级财政的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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