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积极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起,畅通考录、选(调)任,强化 “关爱基层、倾向一线”导向,推进乡镇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但对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还存在结构不均衡降低战斗力,成长空间相对有限影响积极性,压力剧增存在风险感,权责不匹配削弱权威性,老办法新挑战存在差异性等问题。为此,建议:
完善招考录用机制。坚持公开考录和引进调入相结合。增强公开考录的针对性。灵活设置性别条件,将乡镇(街道)列入特殊职位,进一步优化队伍性别结构。同时,设置专业条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有计划地招录农经管理、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文化教育、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人才。
推动理顺权责相适管理机制。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针对当前乡镇存在的权责失衡问题,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对乡镇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理顺,对乡镇(街道)应该“管什么、怎么管、管多少”不断细化和明确。
推进容错免责保护机制。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已出台了相关意见。措施还要更细化可行,程序还要更公开透明,舆论宣传还要更广泛营造,保护真正干事创业创新的人,让“狮子型”干部更多涌现,放手干、敢于干。
创新一线激励导向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乡镇(街道)干部交流工作机制,开展培养性、年限性、回避性和调整性交流,推动一般干部在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序流动。通过竞岗比选、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进中层干部跨单位竞争选拔。二是探索建立干部流出机制。鼓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和两新组织等单位干事创业。三是建立健全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比如定期从优秀乡镇(街道)公务员中遴选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注重从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提高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提拔担任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比例;保持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连续性、稳定性等,有效形成“基层一线出干部、基层一线干部得重用”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
优化能力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尤其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增强执行力、统筹力。实施乡镇(街道)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拓宽乡镇(街道)干部的学习充电机会,提升各种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与素质,提升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提升新时期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要提高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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