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自从2015年我省推出发放“创新券”举措以来,企业可以通过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创新券”。产品研发过程中,企业使用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分析检测,费用的30%以上可使用“创新券”进行抵扣。通过政府买单,既节省了产品的成本,也引导企业把更多资金投入到科技研发中。2016年1月到11月,我省已累计发放“创新券”3.91亿元,已使用2.36亿元,全省各类创新服务合同总额已达4.8亿元,带动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约40多亿元。
调研中发现,“创新券”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有力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建议扩大“创新券”发放对象的范围。除了对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优先开放外,也应优先回应多次积极申请的潜力企业,如优先支持在最近两年内未成功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鼓励此类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多渠道、多方法提高企业使用“创新券”的积极性。可充分利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完善全省“创新券”网络管理平台,优化“创新券”的使用方式及用户体验,简化“创新券”的领用、使用等流程,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拓宽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额度,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项目整体补助比例,可通过项目金额划分不同的补助比例,尤其对于合同金额较低的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同时提高同一单位可申报的年度限额,进一步简化申请补助的手续和流程。
“创新券”要进一步应用于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将持有“创新券”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持续支持,助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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