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特色小镇”眼下已经成为热词。从近年来我省实践看,形态上“小而美”、功能上“有机合”、产业上“专而强”、机制上“新而活”的特色小镇,正逐步成为我省稳增长、调结构、强创新的重要载体。但是,特色小镇的建设普遍面临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瓶颈,与之相随的却是大量城镇低效用地亟待盘活,2015年末全省城镇低效用地面积约100万亩,相当于我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4倍。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会秘书长汪传凯认为,盘活低效用地,保障特色小镇发展用地供应,已成为我省特色小镇发展的关键。
汪传凯说,目前,我省围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已积极开展相关尝试,并取得较好成效。2015年共启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6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3万亩。但从全省范围来看,我省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以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与市场主体合作再开发低效工业用地模式,作为当前浙江特色小镇的发展主要源动力之一,在实施中多数要办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全部年期出让金,这大大增加了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前期的土地成本,导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大大降低。虽然我省民间资本丰厚,但民间资本参与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的愿望不强。
低效工业用地涉及到的土地使用主体较多,产权关系复杂,各地实践表明,不健全的收益分配机制,不仅阻碍了政府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也降低了自主再开发或市场结合再开发的积极性。
为此,汪传凯建议我省完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保障特色小镇发展的土地供应。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弹性年期制度的探索试点,出让价格按照地块所在区域的商业用地基准楼面地价与工业用地基准地面地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修正,或者依据特色小镇再开发产业情况实行土地价格优惠。允许以出租、入股、协议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在确定开发建设条件并完成拆迁安置方案的前提下,建议由政府将拆迁及拟再开发地块的使用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捆绑出让给土地使用权人,激励民间资本和原权利人自主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的积极性。
创新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的PPP融资模式。汪传凯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鼓励各地政府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形成政府归政府、市场归市场的资金保障融资模式,解决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特色小镇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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