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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斌贤委员: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无障碍”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据联谊报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动,我省各地的无障碍设施日益普及,但不容忽视的是,无障碍设施遇“障碍”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省政协常委、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隗斌贤调研发现,当前,有的无障碍设施不常开启,有的设施只是看上去“很美”却无法使用,路面盲道被占用、阻拦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的无障碍设施还存在被占用情况,许多影院工作人员不知道如何对待坐轮椅看电影的观众……

“建设不到位、设施老化、难以使用、监管缺失、管理不健全,是各地无障碍设施普遍存在的问题。”隗斌贤分析,究其原因,一是相关法规不健全,缺乏强制性。我国于2012年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共出台了438部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但条款多是倡导性、鼓励性的,且缺乏切实可行的惩处措施,导致一些地方无障碍设施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管理维护不到位。二是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目前,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涉及城建、物业、交通、市政、环卫等部门,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政、职责不明现象。重建设轻管理、缺乏有效监管是无障碍设施“有障碍”的重要原因。

“一个社会能为残疾人提供怎样的生存条件,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是为残疾人打造‘无障碍生活’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无障碍’。”

为此,隗斌贤建议制订完善具有强制性效力与执行力的相应法规,对未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保护或及时维修者,对占用、损坏和不启用无障碍设施者,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能按要求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要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标准,使执法与监管有章可依。落实并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或推进办公室,由各相关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协同治理。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相关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无障碍意识”,只有将社会意识这一“软件”和无障碍设施这些“硬件”同步完善,多一些换位思考和人文关怀,才能让残障人士生活得更加幸福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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