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我国慢性病死亡率达80%,占医疗费用总支出的70%。由于对健康问题没有足够的关注,很多人不到生病不知道关注自身健康,医保个人账户仅仅是在治病的环节对健康发挥作用。国家提倡全民健身,但是一方面医保账户有钱不能用,另一方面个人健身还需另掏腰包。
相关资料显示,江苏省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健身服务方面做了有益尝试,不少市民纷纷点赞。截至2014年底,苏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连云港、宿迁7个城市已开通用医保卡购买健身服务业务。另外,福建龙岩和重庆也在这方面作了相关探索和尝试。为此建议,借鉴已经开展这项业务地区的经验,在我省试点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健身服务,真正把医保的作用从有病看病转向无病防病,从源头上控制疾病发生的风险。
——选择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率先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健身服务试点。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并在试点基础上视情推广。
——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由省医保主管部门牵头,省体育局、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与,借鉴已经试点城市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范围、频次等,制定出台易于操作的政策。
——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市政府要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通过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或个人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承包、租赁、购买经营。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兴建更多各具特色的健身俱乐部和科学健身馆等,实行微利开放。
——加大对购买健身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政策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为避免出现套用个人账户购买健身器械、食品、衣物,套取个人账户现金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定点健身场馆的监督考核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把防病健身作为我省大健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新闻宣传,形成社会舆论氛围,让全体市民更多了解政府的健民政策,让防病强身在市民生活中成为主流形式,使健康浙江举措和政策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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