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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黎路委员:推动跨省跨区电能参与市场化交易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据联谊报    在新常态下,企业利润增速减缓,对成本的敏感度也在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汤黎路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等工程的实施,我国的跨省跨区电量规模逐渐增大。2016年,国家电网区域跨省跨区电量已达6513.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降低电力价格,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进程。”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促进跨省跨区电能的市场化交易,印发了《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跨省跨区电能通过协商或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和价格。浙江积极贯彻落实,先行先试,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确保跨省跨区清洁电能优先消纳的前提下,推动跨省跨区电能参与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成效居于全国前列。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达到75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售电量的25%,全年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41.5亿元,惠及企业超过5.45万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有力地扶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

汤黎路认为,跨省跨区电能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机制上探索解决当前严重的弃水、弃风、弃光等问题;有利于电力净输入省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亟须省内外电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为此,他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要求跨省跨区大型水电、核电等发电企业响应文件精神,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参与各消纳省的市场竞争。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跨省跨区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机制,在保障其电量有效消纳的前提下,采用适当的方式,使电价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确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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