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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燕委员:共享单车应尽快归口规范管理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奚冬琪   字号:[][][]

据人民政协报    最近,说起共享单车,恐怕没有人不知道。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橙色、黄色、蓝色自行车,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很多人说,共享单车激起了他们重新骑自行车的兴趣,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年代。然而,随着共享单车在城市的大面积普及,车辆停放混乱甚至丢弃车辆污染环境等不良现象,也逐渐开始被人们所诟病。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吴海燕建议:有必要在依法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尽快归口规范管理。

吴海燕发现,不少城市出现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通道等现象,反而妨碍了城市交通秩序,滋生了城市不稳定因素。“尽管有人认为并且客观上共享单车确实起到了为公众服务的效果,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共享单车宣称并且定位于公益事业。无论从法律上、事实上共享单车仍旧是企业经营行为,应当以此为依据加以规范管理。”吴海燕认为,在共享单车打破原有城市“公共自行车”和私有自行车与城市交通之间的相对平衡之前,很有必要在依法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统一可行的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共享单车。

鉴于机动车辆的租赁一直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吴海燕建议国务院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担负所有车辆(包括出租车、网约车等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租赁市场的监管责任,并负责与公安交通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联合制定共享单车的管理规章。“共享单车的经营和管理不单要满足有此种需求的消费者,更应该放在整个城市可持续运营和发展的层面加以考量,这也是对一个城市政府管理能力的必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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