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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能委员:中药代煎监管真空待规范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为能 刘波   字号:[][][]

据联谊报    代煎中药因其低成本、方便携带、保质期长等优点,已被群众认可和接受,中药代煎服务日益增长。中药代煎服务给患者带来便利的同时,有诸多问题需要规范。

问题

行业管理规范溯及力不够。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于2009年联合出台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煎药室的人员、设备、煎药方法和煎药管理等有详细规定,但仅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且仅仅是行业内部规范,缺乏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追责条款,无法律强制约束力。对医疗机构外的煎药单位包括单纯提供煎药和中医诊室、药店等提供煎药服务没有作相应规定,使之处于“脱管”状态,代煎质量缺乏统一标准。

场地布局与设施配置问题多。一是机构的选址不合理,如有的煎药室设置在化验室旁,极易造成二次污染。二是煎药室大多存在面积小、功能布局不合理等现象,场所卫生条件简陋,无功能区域划分,煎药器材与生活用品混放。三是煎药设备设施陈旧,煎药机功能单一,不具备先煎、后下等特殊功能,无浓缩装置,无规范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四是包装药液的材料安全性无法判别。未能提供药品包装材料的注册证,无法判断其材质是否符合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标准。五是煎药机构对洗涤剂、消毒剂的采购和使用无准入门槛,无法知晓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六是消防设备、器材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制度流程不规范,卫生管控不重视。部分单位的煎药流程不够规范:煎药室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从接收药物到煎药、发药均为同一个人,检查核对环节无双人核对,容易出现差错,造成给药错误,甚至张冠李戴;多数医院外煎药室未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并上墙。煎药操作记录台账资料不全或者缺失,无法反映煎药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情况,如果出现问题难以倒查追溯。部分单位无法提供每日清洁记录。煎药人员工作时着装不规范,未穿戴工作衣和工作帽,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煎药场所,容易引发交叉感染。

人员培训、考核机制未建立。目前对从事煎药行业工作有准入制度,从业人员需取得省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煎药工作上岗证方可上岗,但参照国家《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第八、第九及第十条相关规定,煎药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机制尚未建立。主要有:一是医院外的煎药室大多未配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二是未组织从业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三是从业人员无定期体检,一旦有传染病、皮肤病、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在从事煎药工作,极易引发群体感染事件。

建议

加快修订法律法规,实现全面依法监管。出台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切实规范中药代煎服务。对单位资质认定、人员资质认定、操作规范、煎药流程、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将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扩展到所有提供中药代煎服务的单位。必须对违法行为明确界定,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明确监管部门,规范代煎服务管理。明确该行业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中药代煎服务单位的准入审批、检查落实服务单位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管理、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建立煎药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对煎药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煎药人员从业、培训档案,组织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存档。

推动中药代煎服务信息化管理。目前中药代煎服务行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较低,大多依靠人工操作完成。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计算机控制、网络技术及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监管单位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应实施电子处方条码管理、煎药记录、核查记录、给药医嘱等全程信息化,强化煎药制作、灌封包装、发药等环节信息的全过程可视化监管,实现对煎药质控和相关信息的追溯。在工作场所安装电子摄像头并联网上传至监管部门,视频监控中药的接收、浸泡、煎煮、灌封、发药各个环节。可试点建立统一的中药代煎服务质量网络评价体系,一旦出现问题可倒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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