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能委员:改善小微企业劳动关系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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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能委员:改善小微企业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我省小微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总数的70%以上,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和商贸业。当前,受国际债务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许多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很多企业主通过逃避法律责任的方式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十分普遍,劳资纠纷多发频发,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隐患。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微企业的职工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的特征十分明显。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仍有待提高,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小微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推进,仍有一定数量的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劳动关系短期化,员工流动率偏高。对这些频繁更换单位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岗位、薪酬、工作环境并没有因此得到改善。适度的流动对劳动者和企业都是有益的,但过高的员工流动率给企业生产管理带来困扰和影响。四是工资水平偏低,加班加点问题突出。这一情况在电子产品、服装等加工生产企业尤其普遍。多数企业在加班后不会按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只是按正常工作时间一样的标准来支付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即使是这样,企业主仍认为是加班给职工增加了很多收入。五是欠薪问题比较突出。从20121~9月份我省某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的欠薪案件分析,小微企业欠薪问题尤其突出。六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在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利方面,小微企业的参保率远低于大中型企业。七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到位,带薪年休假遭遇执行尴尬。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主因
小微企业遭遇生存尴尬。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下,处在产业链的末端和低端的很多小微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受融资成本、原材料成本上升和采购商压价等影响,企业利润不断下降,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对劳动关系和谐造成直接冲击。
企业用工理念和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漠,往往把经济利益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意识不强,千方百计通过拖欠克扣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等方式来获取最大利益。
政府劳动执法监管力度不够。少数党政领导对劳动关系在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够,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普遍配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面对众多中小微企业和大量的劳动违法案件,劳动监察机构只能疲于应付,事前监督和事后处理的工作难以完全到位。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建议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多举办各类针对小微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小微企业自觉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依法劳动的良好氛围。
规范小微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各级政府要减少对劳动执法的干预力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所有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制订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力争实现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
同时,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加快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通过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推动企业实现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精神有关怀,使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保、劳有所乐,使广大小微企业活力竞相迸发、市场竞争力更强、发展更健康,进一步改善我省的就业环境,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
强化小微企业劳资纠纷基层预警监控机制。要加大政府投入,按照“预防为主、基层处理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预防预警体系,对小微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实施日常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劳资纠纷,及早介入、及时疏导、快速处理、本地解决,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和职工之间“相互关爱”活动。企业和职工之间,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职工才能安心工作,企业才能有序生产,劳动关系才能和谐稳定。政府要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用工,提高小微企业用工规范程度。培育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劳动报酬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同时要引导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理性合法维权,更要引导小微企业主增进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信任感和归属感,激发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发挥创新精神,使企业和职工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以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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