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强委员: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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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委员: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但我省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特别是在科研院所建设方面亟待加强。省属科研院所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引进人才困难;二是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工作遇到新挑战。对此,建议如下:
一、建议成立“浙江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培育一流科研机构
——建立一个综合性、前沿性的研究院,将有利于加快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有利于推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在目前企业还不足以替代原科研院所在创新体系中的功能的情况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规律的新型创新体系,显得非常重要。
——建立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省属综合研究院,形成完善、强大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之举。
——以建立“浙江省科学院”为契机,充实青山湖科技城的内涵。青山湖科技城以集聚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为目标,除了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建立我省自己的高水平科研机构同等重要。
二、分类实施改革,细化配套措施
——加大基础类院所的投入力度。努力使其经费占全部研发经费的20%,同时进一步完善投入支持机制,保持财政稳定投入与竞争性项目资助之间合理的比例关系。
——探索建立稳定支持公益类院所发展的有效方式。各级财政要稳定支持公益类院所发展,支持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基础性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时,逐步减少项目审批式的资源配置。
——完善应用类院所转制后的财税优惠政策。延长转制类科研院所的原有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并鼓励用足用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对首购首用科技创业型企业研制的新技术新产品给予一定的风险资助。
——承接好转制院所的社会性负担。转制类院所原有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并入城乡社会保障总体框架,完善相应配套政策,从源头上解除转企院所研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切实强化能力建设
——整合高校与院所资源,根据行业形成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提升行业人才的原创力。建设“协同创新体系”,通过阵地前移,使行业孵化人才的过程提前在学校里完成,打破地域、体制、区域的局限,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力量,提高行业的原始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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