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军委员:完善中小企业退出机制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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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勇军委员:完善中小企业退出机制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当前,浙江经济发展已经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这一进程中,淘汰一些生产技术落后、创新能力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是正常现象。浙江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考虑到它们对浙江经济发展做出的历史贡献,如果确实要淘汰部分不合格的中小企业,一定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以减少社会动荡和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做到真正的“优胜劣汰”。
当前乱局
当前我省中小企业退出的混乱局面主要体现在:一是“该退不想退”。企业效益低下,市场竞争能力不足,自身又不进取,但好死不如赖活,利用政府管制不严,粗放生产,挣点小钱。二是“想退不能退”。企业本想退出,但退出成本太大,如破产程序复杂、债权债务难以清理、员工不好安置,所以怕退出。三是不负责任地退。一些走民间借贷渠道、债务缠身的企业,在巨大的逼债压力下,要么跳楼,要么跑路,把烂摊子甩在身后,等政府来收拾,造成了很多社会遗留问题。
不管是哪种情况,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将对我省的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如债权债务关系链的断裂,将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放大对金融秩序的冲击;员工没有安置,造成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更大的问题是“劣币驱逐良币”。这都给我省的经济结构转型带来巨大的障碍。
三个原则
在完善我省中小企业退出机制上,不能一刀切,简单求快,需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因企而异。对于那些资源占用多、污染严重、效益低、带来社会问题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政策上要从严管制,限制其发展空间。对于那些遵纪守法、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有一定竞争力的传统型中小企业,要允许其生存发展,但政策上不鼓励。对于那些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则要大力扶持。二是只逼不赶。通过政策导向给那些不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施压,但这种压力需通过市场机制传导,政府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对中小企业“关、停、并、转”。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在保持社会经济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加强环保、工商、安全、劳动、社保等行政执法手段,通过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来加速依法淘汰的过程。三是渐进有序。低效中小企业的退出不宜搞疾风暴雨式的运动,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强化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的功能,通过5~10年的时间来实现预计目标,使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自我适应和自我调节。
退出机制
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为中小企业退出设立指南。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目录,在政策上明确规定,哪些产业属于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哪些产业属于政府不予支持或是要淘汰的产业。科学制定地方性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小范围试行再作适时调整,确保行业标准具有前瞻性、时效性、客观性,逐渐使地方性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加强依法行政,以市场方式实现企业自我淘汰。工商、税收、环保、质量、安全、消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促使一批技术含量低、利润空间小、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小、带来的社会问题多的中小企业淘汰。建立健全有关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的行业规章,包括技术规范、评价标准、环境资源经济绩效评价制度以及项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以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市场方式实现企业自我淘汰。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机制,由专门委员会负责中小企业退出善后事宜,协助企业做好破产清算或非破产清算工作,在破产程序上给中小企业开辟特殊通道。比照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妥善解决退出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再就业培训、再就业服务等工作,保障退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制定产业退出援助政策,引导不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有序转移。建议政府制定产业退出援助政策,引导技术水平低、产业关联度不强、资源消耗较多、经济效益较差的中小企业逐步向有利于他们发展的其他地区转移。对有意外迁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集中发布转移信息,以批量优势争取优惠条件。
完善考核,建立低效企业用地退出补偿机制。完善园区企业考核体系,要以投资强度、产出水平、亩产税收等指标对园区企业进行考核。建立园区企业用地退出机制,用闲置用地“高成本”清理低效用地。对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因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和合理补偿,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纳入政府储备或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及时处置。建立低效企业用地退出补偿机制,对用地年产出低于一定标准的企业提出转移生产意见,对企业主动关停落后生产线、淘汰落后工艺、腾出厂房和土地等行为,政府要给予差别化的经济补偿。
完善支持配套措施,减少中小企业退出的负面效应。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破产清算机制。对于中小企业的破产清算,应在不违背国家破产法的总体原则下,简化程序,在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拍卖、人员安置等方面提供便利,为企业开绿灯。(2)产权交易机制。对有可能兼并重组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机制实现破产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的顺利流转,以实现资产优化组合,让资源集中到高效企业手中。(3)稳定金融秩序。破产企业退出后,将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链多个环节的断裂,地方政府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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