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育委员:谨慎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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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育委员:谨慎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永续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可以再生、综合开发成本低等优点,是世界范围内发展速度最快的新能源之一。海上风电,由于其资源丰富、不占用土地资源、可大规模开发等优势,近年来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建成海上风电场5个,共安装海上风电机组87台,总装机容量达23.8万千瓦,尚有38个、共165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海上风电项目在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我国海上风电即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然而,海上风电的大规模开发也对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划面积过大,布局不合理,大量挤占其他行业用海空间。现有规划布局方案中有些风电场区规划面积过大,影响沿海地区后续的海洋开发活动。二是大量海上风电场海域使用效率低下。目前我国已建和拟建的海上风电场每平方公里的装机容量平均仅有3.8兆瓦左右,已获批的海上风电规划中的风电场,每平方公里的装机容量也只有为4.04.5兆瓦,平均单位面积海域的产值大大低于其他用海产业。三是风电场设计不合理,造成海洋空间的破碎化。一些海上风电场出于节约建设和维护成本的考虑,在电缆、岸路由设计上采用输电缆线并行直接上岸的方案,导致上岸缆线敷设回数较多,破坏了其他的海洋开发活动的连续性,影响近岸海域的未来开发。四是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和认识不足。由于海上风电在我国起步较晚,尚缺乏海上风电建设对海洋环境、生态和资源影响的实证研究,特别是大量海上风电项目陆续建成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累积效应难以预测。
为此,我建议:首先,完善海上风电规划,谨慎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应综合分析各行业的用海现状及需求,协调各行业用海需求,合理确定海上风电发展规模。选择最适宜发展风电的海域,按照集中区块布置的规划思路,调整海上风电布局方案,实现与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第二,积极推行海上风电项目深水远岸布局,减缓对海岸带地区的资源环境压力,减少与其他行业用海需求的冲突,有效开发我国深海空间资源。第三,加强风电项目的管理和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空间资源。第四,注重海上风电资源环境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开展风电噪声污染规律、风电运行对海洋生物影响、风电噪声对海洋鱼类影响的研究;对集中连片开发的海上风电场,建议统一规划公共的电缆路由通道和接路工程,并编制区域用海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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