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联:拓宽市场准入空间 扩大民间有效投资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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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联:拓宽市场准入空间 扩大民间有效投资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自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出台42个配套实施细则以来,不少民营企业反映,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仍存在身份歧视、市场垄断、行政壁垒、细则不细、政策不平等、权益难保护等问题,为此建议:
抓紧出台我省实施细则。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的呼声,征求商会等社会团体的意见建议,咨询有关专家学者,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
先行先试,勇于突破。金融领域,支持民间资金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探索建立各种网络金融平台;探索建立民资发起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争取设立金融产品服务创新试验基地;争取开展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试点,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能源领域,建议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分拆垄断企业,以市场竞争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探索试点开放电力终端市场,合法经营售电业务;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等形式投资大型火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以参股形式投资建设核电厂、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等。铁路领域,积极组建专业承担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地方铁路公司,探索建立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和必要的退出机制。教育领域,探索实行教师资格和岗位管理,建立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允许制订适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会制度,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改革,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民办教育投融资制度创新。医疗领域,在国务院批准温州市为全国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城市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建立在编医务人员身份不变、双向流动的政策制度,建立民办医疗单位与当地同类事业单位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的医保定点政策,民营医院可以以自有医院品牌和产权进行抵押融资贷款。
制定有利于民间投资的扶持政策。继续发挥好我省民间资本充裕和民间投资活跃的双重优势,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让民间资本有出路、有回报。加快研究制定效益导向的土地政策,确保有技术含量、有市场前景、有转型升级导向作用的产业投资项目优先获得土地指标。
制定宽松有效的金融政策。间接融资方面,加大国有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民间资本投资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贴息贷款、增加小微贷窗口等多种方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直接融资方面,建议加快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扩大融资规模,大力支持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
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大力组建政府引导基金。探索设立民间投资风险基金,重点用于帮助中小民营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对一些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回报率偏低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建立投资收益补偿机制,以保护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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