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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级政协委员纷纷支招——多管齐下治城市“逢雨必涝”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通讯员 程尚送   字号:[][][]
“菲特”虽已远去,但伤痛犹存,由此引发的城市“逢雨必涝”话题,再度成为社会热点。对此,政协委员们高度关注,纷纷发表看法,并建议从源头着手,多管齐下,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城市“逢雨必涝”频现。
“我个人认为城市多涝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度的城市化建设,破坏了原本完整的雨气生态循环链。特别是近年来城市道路硬化的不断增加,水泥地破坏了土地原有的蓄水保水功能,因此,即使排水系统再完善,面对短时强降雨与地下河倒灌也很难起到作用。”省政协委员、浙江福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跃迅这样认为。在此次暴雨中,她一辆汽车在杭州城西进水,损失超过10万元。
对此,张跃迅委员建议,应从规划上着手,防止土地硬化面积过快,过于集中,切实采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尽量保持水气循环完整的生态系统。
省政协特邀信息员、台州市政协特聘委员李远璋也认为,治理城市内涝、遏制城市“逢雨必涝”,还应该立足生态修复和雨水利用,从源头入手控制径流、滞洪蓄水,变水患为水利。为此,他建议尽快制定《城市内涝防治法》,对城市总体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制定基本水面率、绿地率、地面硬化控制率、雨洪径流控制率等指标,并严格执行。对列入城市规划的城市建设,实行水域和绿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凡依法批准占用水域或绿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兴建至少同等面积的水域或绿地工程,进行生态修复和功能补偿。
台州市政协特聘委员林明华认为,市区内涝的发生主要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没有解决好内涝的核心——“蓄、泄、排”问题。他认为,在“蓄”字上着重做好河道清障专项行动。在“泄”字上,在市区街道铺设路面时,要科学设计透水功能,减少地表径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在市区建设大型的地下蓄水池。在“排”字上,结合河道清障活动,利用冬季在全市范围内打好河道疏浚的“攻坚战”。
温岭市政协委员管恩沛则认为,在土地紧缺、地价强劲的背景下,一些干部群众对河道的“多功能性”认识不全面,且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对河道的保护意识不强,对占用河道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河道是水系运动的“器官”,保护好河道体系,特别是对于蓄行洪功能的发挥,给洪水以出路,是有效保证防洪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管恩沛建议,抓紧编制水域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占用河道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的审批要严格控制、慎之又慎,有效减少占用。
此外,李远璋建议,可以借鉴他国经验,立足于利用,加大对雨水的回收和利用。比如德国,不但坚持雨水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形成完善的技术体系,还专门颁发了《雨水利用设施标准》。又如日本,在制定《雨水渗透设施技术指南》的同时,还支持和鼓励铺设透水性铺装地面,使雨水流出率从51.8%降低到5.4%。再如美国,先后出台雨水排放许可制度和《雨水利用条例》,从而保证了雨水的科学利用和合理排放。这些办法,简单实用,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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