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尽快立法防止地下空间开发引发事故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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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尽快立法防止地下空间开发引发事故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4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周舟   字号:[][][]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广泛,导致城市地面沉降,地陷吞人事故时有发生。针对地陷吞人吞车屡屡发生的现状,九三学社浙江省委近日组织专家调研,建议全国人大与中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尽快制定出台我国地下空间开发专项法规。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组织相关专家调研后认为,地下空间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改变原有的地质环境,破坏原始地基的应力平衡状态,极易引发地面沉降,并由此带来周边建筑物损毁、出现大面积地陷、海水倒灌等多种衍生问题。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目前就有轨道交通、地下通道、深基坑、地下储库等大量地下工程正在不断地兴建。地下空间的开发有效增加了城市的容纳能力,节约大量土地资源,但是由此引发的地面沉降问题不容小觑。
为此,他们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我国地下空间开发专项法规。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地下空间开发的主管部门,理顺地下空间开发的申报审批流程和管理体系,细化地下空间开发所应达到的地质环境条件及控制标准,强制在开发前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适宜性评价及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规定地下空间开发过程必须与相应的环境恢复和治理工作同步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引发的地面沉降及衍生问题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因地下空间开发引起地面沉降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时的民事赔偿标准。建立信息完备的地面沉降信息监测网络,对主要地面沉降区、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进行实时监测、预警,督促并帮助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防范地面沉降可能带来的各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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