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强委员:“五个字”贯彻落实《决定》精神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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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强委员:“五个字”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政协委员黄正强(工商联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的《决定》,关键要做好“五个字”。
一是“高”字。浙江曾凭借市场先发优势,取得辉煌成就,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中,浙江必须立足更高的目标,在探索实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继续为全国树立榜样。
二是“快”字。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要稳中求快,试点要早,出台具体的举措要快,抢占先机,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敢”字。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要大,敢于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只要是有利于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浙江广大人民福祉的,就要敢于拿起刀割自己的肉、革自己的命。
四是“力”字。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要大,相关的配套举措要有力度,具有可操作性,要防止出现新的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
五是“公”字。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坚决彻底地消除各种形式的潜规则,真正按法律办事、按规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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