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永志委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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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永志委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政协委员楼永志(农业和农村界):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兴办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大力推进家庭农场新兴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加快培育一批龙头型农业企业。特别是在关键环节要培育几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的农业龙头企业,使其真正发挥对我省现代农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要深化农业市场化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要素市场培育。同时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目前“九龙”治理“三农”工作格局。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更加注重农口类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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