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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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还有提升的空间。民革省委会提案建议行政审批改革提质提速。
新一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已取消和减少省级审批事项587项,削减幅度超过45%,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正在树立。提案认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这项改革还要进一步破题。过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仍然集中在政府,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投资和社会发展领域,不少审批事项尚未有效清理,一些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被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形式,但未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会议纪要,以登记、备案、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比如政府对土方定额的确认在已有市场价的基础上又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从而造成工程款拖欠。
提案认为,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虽然目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施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串联、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但是这种变革并未打破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部门对政务信息的垄断。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信息往往互不沟通。事实上,对政务信息的垄断,等于是对部门利益的垄断,致使信息共享步履艰难,信息不对称,政府在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监督、协调及配套机制不健全。由于信息占有的不对称和行政地位的不平等,行政相对人和组织,根本无法监督行政主体的审批行为,而行政组织内部的监督,由于某些特殊部门利益的一致性,一般都更加难以到位。此外,省里已经执行的《浙江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在配套机制建设上也有不足,比如《办法》规定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隶属于服务中心与派驻部门双重领导,即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工作考核,这导致了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与福利掌握在驻派机关手中,客观上影响了协调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
目前,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改革的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往往会遭遇既得利益群体的很大阻力。要实现改革目标,就必须突破现有障碍,寻找有效机制。提案建议,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建议进一步明确界定政府职能,更加强调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注重管理社会方式的改善,使对社会服务的决策与执行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决策与社会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以电子政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形成政府与市场、社会、公民之间快捷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包括评估管理、监督机构、公民、评估对象在内的多元化评估主体,不宜对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一刀切,要促进评估结果的运用,保证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有效性。
建议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要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职能重复或相近的机构,应当整合归并;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防止多重审批和推诿扯皮。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建议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办法》升格为省级政府规章,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增强中心对相对人的指导、服务功能,完善中心的监督和协调机制,提升中心在奖惩和人事建议权方面的权重、建立健全失责追究制度。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着力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依法加强各级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业务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三是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微笑服务。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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