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2月1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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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提案建议,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科研创新效能,加快我省的创新型省份建设。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重要战略位置,不断加大科技投入,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722.59亿元,比2011年增加109.66亿元,增幅为17.9%;R&D经费投入强度位次前移到全国第6位。然而,科技资源的增量未能有效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合力,“科研投入与产出还不够匹配”、“产学研用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评价还不够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这“四不”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提案认为,科研资源分配上的过度集中和短期竞争性项目过多,导致科研人员大量时间花在科研活动之外,阻碍了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年轻优秀科学家的成长。有的部门对知名研究机构及科研人员、大企业“抢着给钱”,一些“冠名学者”、“大腕”科学家领衔申报多个领域重大重点课题,控制项目经费少则几千万,多则一两亿。短期竞争性经费比例过高,保障性经费投入不足,对一些优质课题和年轻人才缺乏持续性扶植资助。具有创新潜质的青年科研人员,苦于项目经费短缺,被迫多头申报寻求多渠道重复资助,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无心选择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课题进行研究,既导致了重大突破性科技成果的难产,又阻碍了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年轻科学家的成长。
长期以来,科研评价上的重数量轻质量、重论文轻应用、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使得科研人员把过多的精力专注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鉴定、奖项申报、职称评定的内循环系统之中,催生了大批“学术泡沫”和“虚假绩效”。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我省SCI论文数居全国第四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国第二,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却不多。科研经费和论文数量某种程度上被异化为政绩,成为科研院所考量科研人员“能力”与“贡献”的一个重要指标,成为与拿学位、评职称、申请项目、岗位聘任和津贴分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标尺”,左右着科研工作者的前程命运,这种指挥棒下难以期望科研人员能潜心从事“十年磨一剑”的研究。
预算制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重物轻人”,背离了科研活动的规律,导致科研效率低下和腐败滋生。每笔科研经费都要执行严格的预算制,列支科目规定过细,调整程序复杂,项目资金拔付滞后,项目经费零余额账户管理等,与科研不可预见性相悖离。2012年我省对2010年财政厅、科技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对长期以来科研经费使用中的“重物轻人”现象虽有修正,但正向激励导向作用还有待提高。新规定虽明确科研人员可以提取适当的激励经费,但由于科研人员工资收入总体偏低,少量的激励经费没有充分体现智力劳动的价值,尚无法保障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这不仅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还诱使一些科研人员铤而走险,“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将科研经费“拐弯”装进个人腰包。
提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适度提高稳定性经费支持,降低短期竞争性经费支持比例,为科研人员潜心科研提供基本保障。建议按照我省中长期发展纲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科技资源,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科研项目遴选机制。适当增加稳定性项目经费支持比例,将稳定性与竞争性经费比例逐步调整到4∶6。基础研究要建立持续稳定资助模式,应用研究应构建以企业为主的投入机制,政府投入主要用于集成科技资源和要素就区域内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研发,避免低水平重复立项。增加高校科研院所的基本研究经费,从根本上保证科研人员能有稳定的研究经费定下心来做研究。明晰科研机构功能定位,优化科研投入结构,知识原始创新要向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倾斜。提高单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延长部分研究项目周期,公开课题申请人的在研项目和经费资助情况,避免科研资源的过度集中。建立科研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科研计划的联网查重,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立项,促进科研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健全以质量、创新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用人机制,建立科研评价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实现科研行为的“自律”和“他律”。完善科技分类评价和跟踪评价制度,扭转以“论文数量和经费论英雄”的评价模式,建立起适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特点的分类评价机制。基础研究应注重成果的创新性、影响力,对优秀成果给予滚动持续资助。应用研究要克服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将项目经费投入与产出成果转移、产业化业绩相结合。建立科研评价的信息披露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规约与引导科研行为,实现科研评价的“他律”。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对学术领域标志性成果和代表作进行提名集中评审改革,进一步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实现科研评价的“自律”,有效避免“评价公关”现象。同时要规范同行评议行为,实行全匿名评审,避免评审“人情化”和走过场。
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实现科研人员劳务报酬的“阳光化”,防治科研经费腐败。对新修订的《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调整不符合科研规律的不合时宜的做法和规定,改革精准预算制,建议借鉴美国“模块式资助”和香港的经费额度模式,使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有较大灵活性,实现智力补偿“阳光化”,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的内在创新动力,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虚假报销现象,增强科研荣誉感、责任感和成就感。调整科研经费零余额结账制度,建议根据项目经费拨付滞后月份顺延结账时间,对预算结余部分建议按适当比例提取预研费,留作项目人跟踪评估和后续研究的经费支持,保障科研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大科研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对利用造假手段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视为侵吞研究经费罪,立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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