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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推广市场化污水治理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实施,切实提高污水治理成效,省工商联提案建议,引入民营资本,推广更高效的市场化污水治理模式。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在治理污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投入很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政府采用的大多是财政性拨款投入、各地各自为政的方式来治理污水,导致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各地缺乏统一的污水治理项目规划和科学的工作统筹,存在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或设施利用率不高等工程性浪费问题。二是财政拨款在具体分配时存在不均衡现象,部分地方污水治理经费相对紧缺,缺乏保障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现有污水管网不配套,而一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成后,由于难以落实配套管网的建设资金,难以发挥投资效益,治污工作难以跟进。三是部分参与政府污水处理项目的中小民企,虽然与政府部门签订了治污项目合作协议,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强等原因,企业在领取政府财政补贴后,实际处理的污水吨位或出水水质总体达标率并没有达到协议的履约要求,治污成效并不理想。四是一些政府部门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执法力度不大,没有下狠决心对污染企业进行坚决治理整顿。
省工商联建议,推广市场化污水治理模式。组织架构上,在省级层面成立1家浙江省污水治理集团公司,在全省11个市各成立1家分公司。
管理模式上,集团及子公司分别由省、市级政府来主导,由政府对全社会的污水治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实行统一的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开发建设、绩效考评等,实现地区之间的污水处理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运营形式上,改原来的政府财政性拨款方式为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模式,政府由原先的花钱办事变为花钱买服务,在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出合理的指导性和强制性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项目,通过BOO(建设—拥有—经营)、BOT(建设—经营—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模式,参与投资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
配套保障上,以污水治理为抓手,倒逼民营企业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相关政府部门一方面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大执法力度,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治理整顿,鼓励和扶持企业走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污水治理工作,并要加大奖惩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投诉举报人实行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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