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省委会: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势在必行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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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省委会: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通讯员 邵祥军   字号:[][][]
随着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船舶、能源、港口运输等涉海企业将目光投向海洋,“向大海要工厂”。致公党浙江省委会认为,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规范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等流程已势在必行。
致公党省委会调研发现,近年来,我省通过制度和实践两方面的探索,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把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单一的申请确认,逐步推向招标或拍卖方式确认海域使用权。20129月,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凭海域使用手续办理用海项目规划建设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海域出让供应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2年底,象山县在全国首次实施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鹤浦镇盘基塘1号宗海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此外,象山、北仑等地也进入了有序推进海域资源配置公平公正及效益优化的进程。但我省海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工作开展不平衡、市场化配置的基础性工作不健全、发展层次偏低、法治化管理有待加强等诸多问题。
对此,致公党省委会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对海域的资源环境意识,积极完善海域资源市场化的保障机制。要加快理清可进行市场化配置的海域资源,明确海域的使用方向和预期目标,为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提供依据,并建立健全海域资源的价值评估体系,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按照“控制海洋产权一级市场,建设二级市场”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的二级体系。具体而言,在一级市场上,充分借鉴土地资源市场化的配置经验,实行审批和供应分离制,由属地政府和海洋部门进行报批,缴纳海域使用金,在拿到批文后进行政策处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满足出让条件后再予以出让供应,出让所得由申请的属地政府和海洋部门所有,这样既提高了海域使用价值,也调动属地政府的积极性,减少了用海纠纷。同时,建立服务平台,规范海域使用权有序流转。在二级市场上,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为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提供方便,重点要完善转让、出资入股、继承、出租、抵押等流转方式。特别是针对海域使用权人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各级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探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协作意见,努力拓宽海域使用权人的融资渠道,逐步推行权属抵押贷款制度,充分发挥海域使用权抵押在盘活资产、保障信贷、促进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更多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竞标主体,为激活海洋开发市场创造先决条件。
他们还建议,加大海洋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无证用海、未批先用、乱占海域养殖等违法用海行为,严厉打击村霸等势力违规插手、干预养殖用海二次发包行为,确保海域资源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配置。建立健全海域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海域使用动态,实现实时监管、全程监控,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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