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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落实治理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章晨   字号:[][][]
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下一步全省将通过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和烟尘治理、农村废气治理六大专项,落实27项具体措施,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为强化重点工作落实,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制度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考核。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严格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对推进工作不力、没有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有关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修订《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订《浙江省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排放标准。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物价、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减排电价,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四是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协作,组织实施联合检查执法、资源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预警应急。严格实施《天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六是动员社会参与。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同呼吸、共奋斗”良好氛围,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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