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与城市较严密的环境污染治理相比,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对薄弱,很多农村地区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空白。农村环境污染是源头,不解决源头污染问题,“五水共治”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建议:
第一,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要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以城市环保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模式逐步向农村转移,促进城乡“五水共治”一体化进程,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第二,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工作做到实处。第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涉及的部门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或多头管理。因此,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死角。第四,研究开发农村垃圾及污水治理技术,设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第五,广泛开展普查,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在普查内容上,重点核查农村人口分布情况及外来人员规模,乡镇工业数量、规模、类型、原材料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状况,乡镇养殖业规模、类型,畜禽粪便处理情况等,做到边调查,边整改,并结合农村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开展以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及其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业有机废物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优美村镇”或“环境保护先进村镇”的创建工作,增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