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士良委员:建立健全中小水库安全预警机制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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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士良委员:建立健全中小水库安全预警机制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4日 来源:   作者:   字号:[][][]
我省4144余座的水库是“治水”工作的关键领域。保障水库运行安全,确保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建立水库安全预警机制不可或缺。但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省水库安全预警机制的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除险加固还需投入。2008年,国务院批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20114月,国家将目标锁定在小()型病险水库,根据国家有关安排,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单座平均投资240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而一般小()型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这对一般小()型水库较多的地区(如衢州、金华等地)来说,财政压力过大,根本无法支撑。由于财政支持不到位,全省境内仍然存在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更易引发灾害。2012810,受“海葵”台风的影响,舟山市岱山县长涂沈家坑水库发生垮坝事故,造成10人死亡、27人受伤的悲惨结局。
二、中小水库缺乏管理。20127月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浙江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共15条,包括落实责任制、建立安全鉴定制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规范巡查员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险情报告制度等。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往往被承包给个人用于养殖,基本都未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此外,由于中小水库的经济收入微薄,水库的收入大都用于水库的维护和除险加固,对建立一支巡防员队伍往往力不从心。
三、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从对台州市各县市区水库巡防员队伍的调查来看,巡防员普遍年龄在50岁以上,且对水库工程管理设施和维修养护的具体标准和要求都不很熟悉。同时,从全省来看,很少有地区对水库巡防人员开展过专业的预警演练和培训,这也致使水库巡防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满足应急处置的要求。
中小水库的安全预警机制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建议在“五水共治”工作在深入开展之际,借此东风,着手建立健全中小水库安全预警机制。具体如下:
一、提高资金投入,全面除险加固。目前,浙江省级财政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补助标准,系按各地财政转移支付状况分为3类:一类补总投资的1O%、二类补25%、三类补4O%。建议在参考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对中小水库分布较多的地方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提高标准。一类建议补总投资的15%,二类补35%,三类补50%,以缓解县市区在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中的财政支出压力。
二、开展全面巡查,完善管理制度。目前距台风季还有5个月左右的时间,建议由省水利厅对全省范围内的中小水库开展全面巡查,特别是要针对薄弱环节排查险情隐患。按照《浙江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建立普查档案。同时,根据《规定(试行)》的要求,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将相关内容纳入各地区的综合目标考核,强化地方政府落实相关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专业培训,切实提升素质。水库管护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巡防等)的专业知识和自身素质关系着水库的运行安全。建议由水利厅牵头,各地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实践和理论培训。特别是要就水库工程管理设施和维修养护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并就水库巡查记录、管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记录、水库管护知识等内容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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