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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浙江省委会:重视民营文化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浙江作为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民营文化企业已成为文化强省战略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某种程度上说,关注民营文化企业,也就是关注文化强省建设。
现状
融资难、规模小等造成民营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欠缺。面对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的压力以及生产要素的制约,不少民营文化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缺乏,仅靠复制模仿产品,直接导致核心竞争力缺乏。许多文化产业园区产业结构趋同,品牌化不够,未形成差异化发展战略,综合竞争力低。
民营文化企业中领军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紧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过程中,策展人员、拍卖师等领军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文化专才缺乏。此外,民营文化产业人才大多集中在杭州、宁波等较发达地区,乡镇基层文化人才缺乏。
政策体系不完善、行业壁垒等制约着民营文化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有些政策过于原则化,缺乏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也没有及时跟上。一些无形的“玻璃门”使民营文化企业无法获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的待遇,阻碍了它们进一步做大做强。
建议
积极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管理环境。一是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主导产业。大力培育扶持动漫游戏、软件信息、创意设计、演艺娱乐、影视传媒、会展工艺六大主导产业,延伸文化创意产业链,鼓励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技术和专利品牌。二是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优质平台。着力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展示平台,重点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建设。三是壮大一批文化创意品牌企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文化创意企业,着力引进一批文化创意产业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大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
推动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培育领军型的专业人才队伍。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百人计划”,建立文化领军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对现有文化名人培育力度,打造浙江文化智库。推动文化发展“产学研”相结合,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着力培养一批本土优秀文化人才。二是建设复合型的基层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着力构建文化站——文化协会——基层文化团队——村(社区)专职宣传文化员——文化义工(志愿者)的“五位一体”基层文化队伍体系。三是建立创新型的人才工作机制。完善文化人才培训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深化文化人才职称评审改革,创新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一批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文化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具有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优秀文化成果。
积极促进民营资本参与文化机制体制创新体系。一是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全省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团队,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二是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完善“政府采购、公司运作、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探索创新大型文化产品购买方式和途径,支持采用“服务外包”等方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区、镇两级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运营模式。三是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产品和要素的市场配置,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大文化产品市场建设,积极培育文化要素市场,有序推进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加大对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文化市场环境。
加强政策扶持保障。加大文化经济政策对文化产业建设的支持力度,认真执行国家现行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保障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鼓励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地、传统商业街区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企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实体,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收、规费减免、投融资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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