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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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标准,完善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议注重规划的衔接配套,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以实施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为操作指引,全面打造独具浙江特色的浙派新农村。
结合当前开展的“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决策部署,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建议围绕“清三河、两覆盖、两转型”目标,从提高建设标准、扩大自然村覆盖率和农户受益率、提升有效处理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等方面入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及时处置和有效利用“三改一拆”后的闲置空地,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持久动力。建议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赋权增利”为核心,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稳定来源。创新农民增收的产业经营机制,加快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大产业。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建议推广安吉县等地“美丽乡村”物业管理办法的经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河道保洁和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已考评合格的美丽乡村进行连续跟踪复评,对保持良好的给予一定维管资金奖励,情况变差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美丽乡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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