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商委员代表丽水市政协:用政府权力的减法 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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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商委员代表丽水市政协:用政府权力的减法 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结合目前审改工作推进实际,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必须加强审批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从全省“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协调职能等从省发改委独立出来,加快构建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相对独立的审批机关,即省级综合服务平台。
整体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要能放则放,放权到位,另一方面放权后要同步实现重心下移,提升下级职能部门审批队伍的力量,实现工作与队伍相匹配,为审批执行到位提供保障。
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整顿。从省级层面推进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把中介服务推向市场,避免垄断性竞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推行中介服务成果的“形式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
推行同类别事项的合并审批。省级部门在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的同时,还要研究创新证照办理等方面同类别事项的并联审批。
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的职能整合,将分散在各个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二是加快政府职能部门的“批管分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减少政府部门的管理越位,还市场更大的自由空间。
此外,还要加强审批服务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的水平;加大便民服务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范围,完善便民服务的机制;研究建立改革创新的免责机制,鼓励和支持大胆改革创新,为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创造相对宽松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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