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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亚萍委员代表科技界(一组)、省政协人资环委: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目前,新一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主要内容是围绕审批、服务、监管三方面深化改革。总体上,这项改革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改革中遇到的法律障碍问题。建议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再进行审批,积极争取我省成为国家层面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前,允许我省先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试点。
二是事业类环评机构脱钩改制问题。建议有关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脱钩改制工作,加快整体脱钩改制方案的制定,推进改制工作,同时培育更多的环评中介市场主体。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问题。建议调整基层环保部门人员结构,更多地向一线执法监管队伍倾斜。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环评审批业务水平,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
四是政府干预问题。建议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彻底摒弃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实施差别化考核机制。
五是环保统一监管问题。建议将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化与制度化,减少职能交叉的权力和执行过程的随意性。实行大环保管理体制,省级层面以下可以探索实行执法管理体制的垂直整合,有效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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