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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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涉及到部门利益,而“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动灵魂还难”。为切实有效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我们建议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权限“放得下”。要改变当前委托授权为主的下放方式,根据实践总结改为直接下放,从制度保障简政放权真正“放得下”。
科学谋划权限下放工作,确保权限“放得好”。权限下放前要充分听取各县(市、区)等基层政府意见,真正把市、县、乡镇(街道)需要并能够有效承接的权限下放到位。要加大含金量高的权力事项的下放力度,激发基层活力,提高行政效率。及时跟进“责任清单”,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认真做好下放权限承接工作,确保权限“接得住”。相关部门在下放权限前,认真做好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加强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科学配置人员,特别是对于审批次数多、业务要求高的审批事项要配强配足人员。建立完善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为部分下放权限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规范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加大下放权限监管力度,确保权限“管得了”。逐步建立健全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加强行政审批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确保下放权限依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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