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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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基本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民政厅于去年3月印发《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13~2015),明确到2015年,全省1/3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他地方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我省社区居家养老许多工作虽走在全国前列,但还面临着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三碰头的严峻形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在社会管理、政策扶持、服务社会化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主要问题
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全部城市和70%的社区,所有市、县也均出台发展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但是城乡发展仍有差距,且供需矛盾突出。从已经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看,大部分仅能提供最基本的餐饮、家政、文娱等服务,无法满足现今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样性需求,包括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需求;部分社区虽然配置专职养老护理员,但专业性较强的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还远远跟不上。
服务专业化水平低。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人才奇缺,素质较低。据测算,2020年浙江至少需要50万名养老护理员,但目前全省持证上岗的护理员不到3万人,且层次较高的专业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此外,全省养老护理员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占总数8.15%,最低工资标准的1~1.5倍的占总数的70.85%,社会地位和认同感较低,导致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低能力、低收入、低地位”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壮大的瓶颈。
社区医疗服务网络不全,“养医结合”停留在表面。目前全省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与养老规划的对接还存在很多盲点,场地局限、基层卫生医疗人才缺乏、老旧社区医疗布局分散等问题都成为推行“养医结合”模式的障碍。由于现行医疗资源管理模式和用药限制,社区无法调动医疗护理资源,街道、乡镇卫生部门掌握的医疗资源也很有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法为失能、半失能的居家养老群体提供相应的基本医疗支持,“养医结合”叫得很好,但难以真正落地。
政府职责界定不清,社会参与度不高。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导致管理上责任缺位,出现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政府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发挥社会资本作用方面还存在不足,加上各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相对系统的执行体系尚未完备,社会各类服务资源缺乏有效整合的问题日益突出。
建议
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科学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将居家养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融入到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体系中。首先,要尽快将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文件升格为行政规章直至法律法规。其次,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内容涵盖人才培训、财力支撑、设施建设、服务收费、社区管理、社会参与等方面。第三,加强监管和整合,督促相关政策的落实,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第四,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利用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款等资金,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类筹资渠道。
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照护氛围。继续健全专职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定期在职培训制度,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和管理体系。选择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强卫生与民政之间的协调,有可能的地方要提供事业编制岗位,吸引护理、康复技术等专业毕业生从事专业照护服务。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引入社会褒奖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具备专业服务技能的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孝亲敬老等新型孝道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助老的风尚,营造照护氛围。
强化“养医结合”,契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加快研究出台具有养老、医疗、康复等功能的护理院管理办法,并制订具体扶持政策。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在社区的养老服务,改变传统“等人求诊”的单一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加快智慧医疗建设进程,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家庭病床的远程监控、专业指导和护理服务。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增加“上门出诊”、“定期家访”等灵活模式,为社区居家养老群体建立健康档案,对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治疗和护理。
强化优惠政策的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政府应该着力培育发展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兴办或运营社区老年食堂、照料中心、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方位定制服务。建立社会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通过建立非盈利组织、公益性的NGO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参考国外经验,设定“时间银行”,建立志愿者“义务照护老人换取免费照护”的长期机制。
率先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障。在现有老年护理费用补贴政策基础上,应率先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养老金、医疗费仅仅依靠政府的补助显然不现实,需要尽早建立制度性的支持系统。建议我省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政策,将部分老年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由财政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出资,成立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尽快开展政府扶持下的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需求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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