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玲(代表台盟省委会、省台联):以德修身 依法行事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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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玲(代表台盟省委会、省台联):以德修身 依法行事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决定》既把握长远又立足当下,内容全面充实,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台盟省委会、省台联将以《决定》为指引,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体现界别“台”字特色,助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我们认为,法治浙江建设应结合发扬传统文化中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其中不乏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价值信念,要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相结合,共同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持。要通过传统文化教育、宣传,引导民众吸收中华民族“修、齐、治、平”的文化营养,理解中国传统家国概念所体现的秩序规范,在对秩序的认知中强化对建设法治浙江的理解,实现加强个人修养与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重视对领导干部的传统文化修养提升,从传统文化中汲取优良道德资源,将对法的敬畏与对德的尊崇融为一体,以德修身,依法行事。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法治理念及司法行为的指引作用,做到立法领域立“善法”、摒“恶法”;司法领域理性执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守法领域明确违法边界。另外,应加快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加大对信用服务业依法依规运行的监管力度,保障信用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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