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琪(代表省政协社法委):加强立法协商 强化民主监督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陈琪(代表省政协社法委):加强立法协商 强化民主监督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省委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既接中央《决定》的天线,更符合浙江的地气,是我省开展“法治浙江”建设8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里程碑。
加强立法协商,在贯彻执行中,应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细化具体内容,从制度上明确规定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参加立法协商的重点、运行机制、协商建议反馈等。
应强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民主监督。将加强民主监督纳入“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框架中。一是应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民生问题,如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救助、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治堵、治污、治水、治气等环境保护和司法不公等,开展民主监督,并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效率;二是应积极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法制化,避免民主监督的随意性和无约束性,逐步建立健全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三是应注重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形式的配合与协调,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此外,建议在杭州建立宪法纪念馆,以弘扬宪法文化与精神。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