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民(代表农业农村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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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立民(代表农业农村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在我省新一轮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亟须法制保障,而农村又是法治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难点所在,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比如,迄今为止,我省尚未对如何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立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相关政策也有许多局限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很多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运行,应尽快制订《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率先在全国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专门立法,确保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我们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其结果是法律在我们的社会中没有起到至上的作用,这就导致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我们遵守法律制度,在法律的大框架内行事,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按照人情世故、按照自己根深蒂固的理念去行事,正是这种“内”和“外”的不统一,造成了当今法治进程的困境。因此,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强化公民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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