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齐推为了一方净水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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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齐推为了一方净水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提案人:致公党省委会,省政协委员欧阳建华、郭峰、张雪樵、吴超英、隗斌贤、张英、宗馥莉、徐光辉、徐志平
■提案建议:要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常态监管和应急机制、严格水功能区的监测和管理、稳定壮大监测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水环境常态化监管系统建设。
编制新一轮《浙江省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加大源头减排力度,针对不同的水污染物排放强度,改进总量控制制度,严控入海直排口数量,提高排海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实施江海联动,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探索杭州湾水污染防治区域合作,强化科技创新,提升杭州湾水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杭州湾水污染防治。
界定水源保护区范围、确定特殊严格的水源生态保护要求,明确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主体,落实“谁保护,谁受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由饮用水受益者出资补偿,根据环境价值评价法估算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价格,采取水价提取法,由水务部门向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主体提供水源保护补偿资金,加强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
全面构建适应市场要求的水环境保护投融资体系,着力提高公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全员参与节水行动,加强城市污水治理强度,确保废水资源得到循环利用,政府、企业、公众齐心协力,各尽所能,用扎实有效的行动保护水环境。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真正实现“腾笼换鸟”;解决城镇截污纳管“最后一公里”,巧打“生态科技”治污牌;实施治水“311”计划,号召企业家回乡反哺,治一方净水;改革现行污水处理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和民营资本,让污水处理走向市场;大力扶持、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浙江经济的新增长点;从严治水,完善水污染立法,完善法律制度;从立法角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惩治力度。
对杭州千岛湖水源地情况进行长期跟进和持续跟踪,同时,对目前已建、在建、未建项目,以不影响千岛湖水源地的水质为前提,重新科学论证和规划,同时建立长期有效机制,科学合理开发千岛湖各项资源,在各项项目论证前,加大环境评审机制的比重,甚至采用环境评审一票否决制。
切实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创新执法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评价制度,提高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成本;建立环境资源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立犯罪信息来源立体网络体系,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大江大河源头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偿力度,建立更加健全的补偿机制。为此,要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责权统一的生态补偿责任制度,加大对大江大河源头所在地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补助力度,加大对大江大河源头所在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对大江大河源头所在地在产业扶持、生产方式改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整生态功能和环境污染两大补偿资金分配比例。
衢州、丽水是全省的生态屏障,也是省内欠发达地区,建议高度重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进区域均衡发展。要完善生态补偿立法,增强生态补偿的刚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的力度;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拓宽生态补偿的渠道;完善资源分配方法,加大源头地区的投入;完善生态移民规划,统筹生态移民工作。
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制定治理标准,制订或完善地方性技术规范,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答复单位:省治水办等
■答复内容: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
20147月底,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和污染隐患已基本清理完成。截至20146月,全省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达570个,法定水源创建比例达100%,受益人口达3450多万。着力抓好千岛湖、东钱湖等“全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全面部署开展我省16个重点湖库“一湖一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把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关于工业污染整治
截至20146月,印染、造纸、化工3大行业关停淘汰企业978家、原地整治提升完成1571家、搬迁入园完成182家。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口,注重治水与转型有机互动,从源头解决水污染问题。
关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实际运营垃圾处理场(厂)数95座,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81%。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建成8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31个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站已达1411家。
关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我省入海河流水质明显好转,钱塘江入湾闸口断面水质由2006年的IV类提高到目前的II类,曹娥江入湾断面水质改善明显。下一步将从紧控制杭州湾沿岸地区围海造地工程规模,保护海岸带湿地和自然岸线宝贵资源。
关于加强环境监管
2014年上半年,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47件,行政罚款2.3亿元,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587件。出台《关于建立公安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助机制的意见》。加强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2014上半年,全省共排查环境风险源企业1250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1450处,完成风险隐患整改300处。
关于环保产业发展
编辑出版《浙江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汇编》,我省环保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优势集聚基本形成。
关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已建立以森林、水体、大气等生态环境质量基本要素为分配因素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其中水环境因素设置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大中型水库面积)和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权重占50%。不断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省财政累计已安排资金86亿元,转移支付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市县。2014年,省政府在开化县、淳安县启动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进一步将水环境保护与财政奖惩机制相挂钩。
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治水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支持和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参与环评、执法、公益诉讼和各种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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