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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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项工作牵头部门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整个进程,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建立包含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村)的多级网格管理体系,尽快出台《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要形成省和各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例会、每月通报、定期督查制度,定期约谈进度落后地区主要领导。
完善法律规章制度。根据新环保法和即将修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尽快出台主要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验收规范。
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促进黄标车、高污染燃煤小锅炉淘汰和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将企业环境行为列入我省诚信体系,并将环境违法行为与银行贷款、项目审批等挂钩。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组织专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推动研发并鼓励企业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ACT)和最佳可行技术(BAT)。加快开展全省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PM2.5源解析、灰霾形成机理等基础研究工作。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治气效果进行定量化分析,科学制定近期、中期和远期政策措施。
强化执法监管。从准入、监控、治理、执法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入手,对事前、事中、事后等全过程采取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省份。要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加大涉刑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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