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仁财委员代表省政协总工会界别: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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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仁财委员代表省政协总工会界别: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政府部门要制定出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配套细则。国有企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其国有企业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职责,主动牵头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制定国有企业带头执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国企只能在“三性”范围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落实用工比例规定、提高福利待遇、实现同工同酬、落实各项举措的具体时限、责任部门等事项。将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收入纳入国企工资总额,而非现在的经营性成本。政府执法部门接到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举报时,要尽快核实情况,根据规定责令停止侵权和限期改正。
国有企业应从实际用工需要出发定岗定编。详细划分岗位名称、定义岗位职责,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尽量细化分类,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本单位“辅助性岗位”,严格根据劳务派遣“三性”来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在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待遇、福利发放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保持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正式工一致性。在国有企业的重点业务方面应给予被派遣劳动者参与培训的机会,建立每年固定从被派遣劳动者转成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机制。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人文关怀。把被派遣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并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会员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高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降低维权成本和难度。完善集体协商、职代会制度,定期直接听取被派遣劳动者的意见,化解劳资矛盾,实现企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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