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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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浙籍海外侨胞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坚定支持者,他们遍布于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把浙江模式推广到海外各地;海外侨胞是融入“一带一路”发展的有力推动者,他们拥有的资产在7000亿美元以上,具备广泛的政界商界人脉以及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是助力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海外侨胞是促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重要实践者,他们与祖(籍)国血脉相连,通过以民促政、多方联动,筑牢“一带一路”建设的民意基础;海外侨胞是实施“一带一路”公共外交的积极参与者,他们在海外735个侨团中担任正副会长,热心拓展民间交往,主动参与公共外交,树立了侨界公共外交的新亮点。
从机遇来看,我省历史上就曾在“海丝”之路中扮演重要角色。今天,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的重要站点,浙江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催生域内发展活力、合作潜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启重大机遇窗口。
从潜力来看,一是侨务资源优势尚未充分挖掘。浙籍侨胞在资金、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还处于分散状态,在沿线的投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作用发挥有限。二是政府服务功能尚未最大发挥。在涉及“一带一路”的合作领域仍然存在诸多“盲点”,保障境外投资安全的渠道有限。三是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健全完善。侨胞境外投资的法律保障滞后,一些地方面临通关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未来可以开发的潜力巨大。为此,建议:
借力侨商网络,加快浙江企业抱团“走出去”,打造区域合作新亮点。有关部门应借助海外侨商的政商网络资源和营销网络,有序引导本土优势企业到“海丝”沿线地区兴建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全方位参与海外上市与并购,加快推进我省部分轻工产业以及制造、加工、包装等环节向“海丝”沿线地区梯度转移。积极支持省内浙商与海外侨商组建“联合舰队”,加快“商人、商铺、商品”输出,助力浙江与“海丝”沿线城市间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聚焦产业升级,实现资本要素有序“引进来”,形成开放发展新高地。抓住当前国际资本加速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侨胞以侨为桥、以侨引外,吸引包括沿线国家资本在内的各类投资,特别是在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引进更多资金。运用好我省10万多海外留学人员的特殊人才库和国际人才库,发展产学研战略联盟,畅通好海外智力与产业企业的对接合作渠道,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外大企业、大集团,为我省提供更多创业创新高地和转型升级引擎。
立足互联互通,推动港口航运有效“串起来”,筑牢一带一路关键点。引导更多侨商参与梅山保税港区、舟山港综保区、宁波保税区等关键港口通道建设,筹划国际物流岛建设。支持更多侨资参与沿线一些海上战略支点、能源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以海水养殖、远洋捕捞、海洋工程、海洋环保、海上旅游等为关键,统筹引导沿线侨商力量,积极布局合作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推进港贸联动、港航联动,构建起完整的产业链、资金链、市场链、技术链、信息链,进而实现与沿线地区的无缝对接。
拓展交流平台,促进人文交往高效“动起来”,找准民心相通契合点。积极开展公共外交,促成我省更多城市与沿线国家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加大对侨胞兴办华文学校支持力度,推进“海丝书香”、“亲情中华·书库援建”工程,不断深化与沿线各地的人文交往。现阶段,省政府还应支持我省沿海重点侨乡与福建、广东等地联合申请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段)世界文化遗产,或促成省内宁波、杭州、温州、舟山等重点侨乡联合申请海上丝绸之路(浙江段)世界文化遗产。积极推动现有“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升级为“国际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努力争取更多更大国家级和国际级“海丝”文化交流平台落户浙江。
深化自我革命,确保配套服务时刻“跟得上”,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省政府应抓紧制定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经贸合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主抓手,借助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叠加效应,大胆探索新时期区域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重点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在电商通关、数据交换、外贸协同、商务信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与“海路”沿线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形成融入“一带一路”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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