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温州市瓯海区政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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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是否有力,事关国运兴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探讨如何构建适合的养老方式,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现状
温州市瓯海区于1995年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4年,老龄化程度明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4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4%,比全国平均值(15.5%)高出1.9个百分点。
当前瓯海区养老服务业呈现四个趋势:一是人口老龄化大势加深。2008年瓯海区老年人口总数为5.56万人,至2014年底净增1.89万人,预计到2020年,全区老年人口将达9万多,占总人口的21%,2040年前后将达到14万人,迎来老年人口最高峰值。二是家庭空巢化趋势加剧。2014年全区空巢家庭人口达8407人,占老年人口的13%。三是失能失智化形势加快。2014年底全区失能失智老人达到10604人,占老年人口的14.2%。四是需求多元化态势加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文化层次越来越高,对养老医疗、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广泛。
主要问题
养老事业存在“监管缺失”。一是政府对养老认识缺位。尤其是对人口老龄化加速态势研判不足,对家庭空巢化加深趋势认识不到位,对失能失智老龄化复杂性应对不够,对老年群体多元化服务准备不充分。二是合格养老机构缺少,目前全区虽有22家养老机构,但其中10家敬老院成立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年代,供养的是“三无”“五保”人员等,从现代意义来看,这是低等级的慈善机构。三是行业监管缺失。养老服务业目前主要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和行业自我监管组织。
要素保障存在“机制缺失”。一是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费用投入在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中所占比例偏低,2014年投入不足520万元。二是缺乏优惠政策的落地细则。近年来,养老服务产业在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少,但因条块分割和利益交错,落实情况不如人意。三是缺乏土地使用的规划保障。公办养老机构尚难找到土地,民办养老机构更是难上加难。四是缺乏有力的医疗保障和保险机制。公立医疗机构不愿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投入养老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产业发展存在“链条缺失”。一是有服务,但未形成产业,居家养老服务务照料中心有名无实,实际运行寥寥无几。全区没有―间日间照料托老所。2014年政府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仅156人享受每周4~5小时的上门服务,未形成主题多元化、经营规模化的市场化发展模式。二是有产品,但未形成市场。老年人适用的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电子产品、健身工具等散见于各地,且低小散,未形成产业化、系统化、标准化。三是有产业雏形,但未形成产业链。目前契合老年群体的教育、健身休闲、旅游文化娱乐金融服务等产业分布散、规模小、产品档次低,远未形成产业体系。
建议
政府托底,推进“管理服务融合”的普惠型养老。要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业的商品特性,发挥好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手让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市场规律运作。在“十三五”规划中前瞻性地布局未来瓯海养老服务业发展蓝图,力争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发展提升到全区的头等大事,作为最具潜力新经济增长点来培育,以此推动第三产业发展。面对人口老龄化,要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同时激活各类主体活力,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是解决养老难题的长久之计。
民资导入,推进“公办民办融合”的市场型养老。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对养老机构用地明确各地按照到2020年机构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单列养老机构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示范项目,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明确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加强融资信贷支持。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四是加强税费减免政策落地。在落实好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免力度。五是加强投资者权益保障。如依法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经营管理较好的,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人等。
政策优扶,推进“产业链条融合”的社会型养老。一是打造居家养老新兴模式。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服务网络,以瓯海区养老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街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规范发展。二是培育养老服务业新兴业态。要紧紧抓住“老年社会”和“休闲时代”带来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和打造“养生福地、养老乐园”。尽早制定加快老年经济发展规划,设立“银发产业”创业平台。三是探索互助型社会服务新兴体系。鼓励建立专业性老年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发展“银龄互助”、“小老帮大老”、“关爱空巢老人”等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嫁接“互联网+养老”新兴模式。建立全区“互联网+养老”系统、平台和服务门户网站;建立健全老年人管理数据库,在市民卡中附加养老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统筹支付。
资源共享,推进“养老医护融合”的健康型养老。一是养老医护政策融合,建议简化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适当放宽许可条件,逐步实现公办、民办营利与非营利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政策一视同仁,完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联合出台养医融合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制定民资进入养医融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二是养老医护资源融合。整合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城市医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推行“家庭医生”老年病房等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的医疗支持;改革养老机构住养人员费用结算审核方式,借助“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加大对老年康复护理服务的项目管控,探索总额控制的“打包+单病种付费”支付制度。三是养老医护市场融合。建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设立养老基金会,募集资金培育更多养医融合型养老机构;改进老年医疗保障基金筹资机制,建立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水平增长机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担的护理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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