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经济委、省工商联反映:今年5月1日起全面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正式告别历史舞台,从制度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新税政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完善税制,而且有利于深化我省产业分工协作,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对经济社会全局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营改增”改革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财力负担增加,“营改增”因其“减税性改革”属性,加之随营业税一并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减少,导致地方税收减少和财力负担增加。部分行业税负不减反增,建筑业原先工资支出多以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原材料发票冲抵,“营改增”后抵扣发票不易取得,人工费用支出增加;人力资源型服务业人工成本,交通运输企业的过桥过路费、人工费和场地租金等亦无法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税负也有增加,出现了“长期看好,短期焦虑,无所适从”的状况。企业对新政缺乏了解,国地税交叉管理带来真空。税收政策亟待完善,征管条件有待改进。改革后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17%、13%、11%、6%、3%及零税率等),增加了逃税风险与征管难度。另外,国税管户不断增加,虽增加了不少服务资源,但仍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总量。为此建议:
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我省财力总体水平。采取重构地方主体税种、税费联动改革等改革措施,构建以消费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房地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以尽快克服“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问题,也帮助破解土地财政困局,为我省各级财政提供有保障、可持续的税收收入,实现地方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减轻营改增对地方财力的不利影响。
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协调与合作,做好联合清欠有关工作。进一步划清国、地税征管范围、界定职责、加强合作,避免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以国地税共同使用“金税三期”税务征管系统为契机,出台合作规范,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清欠。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提升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加快服务模式调整、升级和创新,推动我省经济实现平稳转型发展。
进一步研究制定维稳扶持政策,帮助部分受税负变化影响较大行业积极应对。在全省企业中进一步做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政策宣传与企业培训,帮助财务人员理解税改新政的要点与内涵,明确新政具体操作流程,提高企业认识,并指导做好税务策划。研究做好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人力资源型服务业等因“营改增”而短期税负不减反增行业实际税负变化的测算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税率优惠和过渡性补贴政策,扶持行业健康发展,帮助企业提升应对能力。
进一步向上呼吁,确保我省地方税收征管软硬件水平。呼吁减少税率档次,清理、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规范统一的现代增值税制,增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真正体现增值税“中性”特点。呼吁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新形势下我省国税系统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并加大向基层税务机关倾斜的力度。呼吁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将现行大多数税收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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