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问题
布局缺规划,未能形成规模效应。民宿发展在地域上整合缺乏规划。我省的浙南、浙中及部分沿海地区自然条件极为优越,但民宿的分布以个体、零散为主。浙北、浙西等区域民宿多以旅游城市或景区为中心,呈圆形状辐射,存在同质化经营现象。我省民宿发展南北失衡,南疏北密。从业人员在招聘、培训、宣传等综合管理方面的缺失,民宿经济呈现“低、小、散”状态,发展后劲受制约。
政策不完备,缺乏规范统一的标准。目前在民宿、建筑、评星定级等方面尚未出台省级层面的实施意见。部分民宿因房间数量少、年代久远、硬件配套不够等而无法套用酒店的相关标准,不能通过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的验收。
特色不鲜明,与当地文化的契合不够。我省民宿的总体数量不少,但具有特色、能够为人称道的不多。日本民宿主打“家”、台湾和厦门民宿主打“庭院”等,浙江各地的民宿特色尚未定位,目前仅有“裸心谷”“安缦法云”“秘境”这几个品牌,其余鲜有能突显当地风土人情和文化底蕴的。
软硬件不足,存在大量违法和安全隐患。当前一些从业者混淆了“住宿”和“民宿”的概念,只保留了民宿的住宿功能,而忽视了“田园、野趣、民俗、民风、乡人、村事、文化”等民宿必须具有的内涵。如舟山的朱家尖、浙西天目山等地的一些民宿,盲目依照豪华饭店的标准改装硬件设施,使民宿陷入了城市化的误区。另外,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很大。有些地区甚至借着改民宿的名义大肆建造违章建筑。
相关建议
突出特色,加紧制定民宿产业的相关发展规划。可依附于我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整合民宿发展“南疏北密”的情况,按照各地的发展需求和文化特色,对民宿环境营造、房屋建筑及特色经营的种类进行总体考虑,并注意规划的长期性和系统性。
积极筹建,充分发挥民宿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作用。成立相关行业协会,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建设标准、房间数量、文化内涵、评星定级等。加强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借发展民宿为由建造违章建筑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
加强研究,建立健全保障民宿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不同类型的民宿”“行业管理”“标准化与特色化”“与其他学科的结合”等方面的细分研究。注重人才引进、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微信博客营销等配套服务和设施建设。
注重延伸,带动民宿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要注重延伸行业的发展,如生态、观光农业和养殖业等,结合当地特色动植物、农务、典故等内涵,如杭州西湖的民宿要与“龙井茶”及其相关行业相结合、余杭的民宿要与“竹”及其相关结合、舟山的民宿要与“船和渔”及相关产业结合等,以民宿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其他特色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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