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骆越峰:建设绍兴滨海省级游艇产业示范园区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省政协委员骆越峰:建设绍兴滨海省级游艇产业示范园区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绍兴滨海游艇产业园具有成为省级示范园区的有利条件:一是绍兴滨海发展游艇经济的“天时”。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将游艇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在滨海规划了专门的游艇产业园,编制了绍兴游艇经济专项规划,努力使游艇产业成为杭州湾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绍兴滨海发展游艇经济的“地利”。水上交通可与长三角众多城市畅通无阻地互联互通;市域内江河湖泊纵横交错;绍兴滨海游艇产业园区背靠杭州湾,可以发挥为杭州湾产业配套、拉长产业链的作用。三是绍兴滨海游艇经济已有较为扎实的基础。滨海新城已规划了1300亩游艇产业园,一期已经建成泊位580个,全部建成后有1066个,将是国内最大的内河游艇码头。

鉴于我省不少地市都在发展游艇经济的现状,为防止各自为政、恶性竞争,建议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将杭州湾绍兴滨海游艇产业园区列为省级游艇产业示范园区;制定浙江省游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带来的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同时,结合浙江省旅游和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游艇码头布点规划,为全省游艇休闲旅游创造条件。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