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月燕委员:给暂居国外公民放宽配给药量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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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月燕委员:给暂居国外公民放宽配给药量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钱真   字号:[][][]

据联谊报    近年来,因工作、留学、生活等各方面因素的叠加,暂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数量持续增加。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会秘书长章月燕说,我国暂居国外的公民中不少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种,需要长期服药以稳定病情。但依照国内医保政策,难以配给与他们出国时间相匹配的用药数量。

为此,她建议给予暂居国外中国公民慢性病患者配药特殊医保政策,将这类特定人群剔除医保考核范围,并适度扩大药品限用范围,加强对政策对象的特许认证管理。

章月燕说:“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开药限量为7天,即使是走慢性病门诊用药流程,其一次处方用药量也不超过1个月量,且药品限用条件苛刻,给他们在国外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少数城市尤其是出境人员较多的城市已破冰尝试给予暂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国内长期配药的政策,有关人员可凭签证、病历等证明获取三个月的配给药量,有的城市给予部分人群如公务出访人员长时段配给药量。但这些便民、利民政策在实践操作中却遇到种种困境,亟待从顶层予以协调、部署。

对此,章月燕认为,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缺乏上位法律政策支撑;二是得不到医院等一线部门的实践支持。对于在国内正常缴纳医保并暂居国外的部分中国公民来说,需要长期服药的客观现实是存在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重视,给予暂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国内长期配药的医保政策。

由于群体人员范围有限,放开原有管制不会对医保金使用有根本上冲击。章月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给予暂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长期配药的政策细则。明确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暂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就医、配药费用进行单项列支,不计入对医院医保考核范围,不影响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人考核任务。此外,加强对政策对象的特许认证管理,总结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城市经验,明确长期配药人群的资格准入条件,制定冒充对象以及给予冒充作假提供便利的公务人员的处罚措施,防止利用政策套取药品贩卖等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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